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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食品管理引起人们关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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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全国售后服务达标认证网    时间:2018-02-24 09:44:27     浏览:200

超市散装食品管理何时不再“散”

由国家卫生部出台的《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早已于2004年1月1日开始施行。时至今日,许多超市在散装食品方面的防范设施却依然处于形同虚设状态,各方卫生意识仍很淡薄。

在任何一家超市里我们都会很容易看到,虽然昔日“全裸”上阵却又不戴“防尘帽”、零乱摆卖的散装食品大多都有了自己的家(塑料或玻璃容器),各种食品分类盛放。然而散装食品的卫生现状并没有随着超市硬件设施的改善而有大的提高。这其中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顾客本身的卫生意识不强;二是销售人员的卫生意识不到位。虽然现在散装食品有了自己的“家”,按照《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规定,销售人员在操作时必须戴口罩、手套和帽子。许多超市的散装食品专区里, 只有熟食销售人员戴口罩,但他们几乎没有戴手套和帽子,在分拣、包装食品时,也是直接用手接触熟食,有很多销售人员只是将口罩戴在脖子上。销售无专人负责、产品“身份”难寻,《规范》规定,散装食品应由专人负责销售。而执行的超市却很少,即便是有专人负责,也是一个人负责整个片区。按照《规范》要求,销售散装食品应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在消费者需要购买食品时,超市必须提供专人帮助选购和包装,而一个人负责一个片区,根本忙不过来。因此,在这些超市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负责片区的销售人员只是帮称称重量而已。如此情况下,对顾客的“不卫生”也就监管不到位了,甚至置之不理 ......

据悉,为解决散装食品存在的各种问题,河南省目前出台了《河南省商场(超市)散装食品经营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且已于8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该《规范》对流通环节散装食品从准入、运输、仓储、销售、退市五个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范:

商场、超市选择散装食品供应商及引进新类别散装食品前,须向供应商索取、查不起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有关证明(复印件),建立证件管理系统留档备查。

运输散装食品必须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并在符合食品保存条件的状态下运输。运输过程中要避免出现混、泄、漏等情况。

散装食品进入仓库后,应按照不同种类食品的保存条件分类进行储存,防止交叉污染。散装食品入库时应登记保质期,不得存放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

销售区域的散装食品必须生熟分开,销售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操作时须戴口罩、手套和帽子;卖场工作人员制作或者拿取无小包装的即食散装食品时必须戴符合卫生标准的一次性手套,或使用专用工具,禁止裸手接触食品。

商场、超市应建立自我简易检验室,定期对部分食品进行增白剂、农药残留等常规项目检测。每天由专门人员检查到货食品的合格证,定时对熟食、中式点心等进行感官检查,发现不符合标准的食品立即下柜;对于即食散装食品实行专人销售和小包装销售,不能实行小包装销售的要加装固定透明防护罩,避免消费者直接触及;供消费者直接品尝的散装食品应与销售食品明显区分,并标明可品尝的字样。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显著位置,附加散装食品标示牌,同时也得将超市、商场服务电话、12315投诉电话进行标注。

建立严重不合格散装食品召回制度。各商场、超市发现不符合标准、可能危害人身健康的散装食品,应立即启动召回机制,在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以公告形式进行公开召回。

可以说,散装食品卫生事关重大,因为与之相对应的,是成千上万的普通老百姓的健康问题。我们在为河南省出台的这个《规范》叫好的同时, 也衷心希望,相关部门能从小处着手,真正为消费者的健康考虑,能将相关规定落到实处,切切实实为老百姓办点力所能及的实事。

专家观点:

散装速冻食品应退市

散装销售,无论是在销售人员拆除大包装散卖时,还是顾客挑选过程中,都不可避免人与食品的接触,造成细菌污染;而散装食品与空气接触面积大,还会造成水分蒸发、产品干裂与油脂的氧化、酸败等现象,同时空气中存在的微生物、病毒等很可能污染食物,导致食用不安全。另外,当食品本身的质量存在问题时,消费者很难追溯责任方,厂家很可能把责任推到流通环节或者消费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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